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及2018届、2019届未就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交《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先上岗、再考证”报考人员个人承诺书》。
(5)《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具有国外、境外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7)除上述材料外,如需提供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予以配合。
(四)面试
1、面试的人选即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内容为试讲。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评分,当场公布。
3、面试工作由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1、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经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通知。
4、考察
考察工作由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上报太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如报考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视为放弃该招聘职位。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1、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在太和区教育系统内最低服务期为五年。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的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4、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6、招聘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政策文件商定解决。
7、本公告由锦州市太和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期间的疫情管控
招聘工作过程中将按照锦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最新要求,按照《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期间疫情管控实施办法》执行。具体要求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th.gov.cn/)公告。
六、报名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16-5068003。报名期间咨询时间段:8:30-11:0013:30-16:00。
附件:《2020年锦州市太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职位信息表》.xlsx
锦州市太和区锦州市太和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