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内容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出具书面考察结论。经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后序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五)体检和公示
1.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文体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2.公示
报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的聘用手续由文体教育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按学校(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聘用通知里应明确为“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使用编制招聘的岗位,由劳动人事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入编或聘用。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经开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文体教育局、劳动人事局及纪委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1.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950207
2.劳动人事局咨询电话:0771-4873095
3.文体教育局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71-4950507
附件:
1.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2020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体教育局劳动人事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