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同一应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公共学科知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学、心理学,根据笔试成绩(仅确定面试范围人选使用),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依据。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教学能力,试讲内容均为相应学段现行通用教材。课题抽签确定。试讲共60分钟,其中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讲课不超过15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按照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经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同意。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5年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山海天教育系统。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关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政务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它未尽事宜,由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7987605、0633-7987603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