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在两日内可申请复查,过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依次递补。
(2)复审时间、地点与面试公告一并发布。
(3)复审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与《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2020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③教师资格证(职高类的相应职业资格证或技术等级证书;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以上材料须带原件。
3、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1)面试方式为试教,满分为100分。
(2)试教内容和时间。文化学科试教内容为应聘学段教材;职高试教内容为应聘专业中职学校现行教材;体育学科试教内容为专业技能现场测试。授课时间为10分钟。
(3)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面试实际参加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同分优先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学历层次再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体检工作在湘阴县纪监委监督下由湘阴县人社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只进行一次复检。
4、体检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未能参加体检,以及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依次等额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聘用手续办理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其名单在湘阴县政府门户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时间为7天。
2、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同岗位的聘用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选择过程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并承诺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五年。
4、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自我防护工作,笔试、面试当天须备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人事股:0730-2158823;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0—2260012;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监察室:0730—2158577;
举报电话:县纪委信访室:0730—2115511。
附件:湘阴县2020年公开招聘农村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湘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