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或市级、县区级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或人社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应在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6)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7)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和取消情况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缴费,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到邱县人社局(县政府主楼120房间)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知识与能力等)两科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命题。笔试试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以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由报考者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不允许代领)。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后一周内考生可在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真实性。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邱县。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定向招聘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前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各岗位试讲范围为5课,试讲范围确定后,于面试前三天在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前由主评委现场抽取结构化面试题目和试讲题目,同一岗位结构化面试题目或试讲题目为同一内容。
3、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三天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4、面试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布期为7个工作日。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选择学校
对初中和小学(不含定向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方法。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方法。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邱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及未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人员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0310-8368107(邱县人社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0-8362254(邱县人社局办公室)
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