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学科教师岗位
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时政及教育教学理论”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90%、时政及教育教学理论占10%。
学科专业知识指考调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时政及教育教学理论含教育教学相关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及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2.兴文二中教辅岗位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包括基本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管理相关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教育信息技术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11:00。
4.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学校学科教师岗位人员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同岗位笔试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2:1开考比(以四舍五入法计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入围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个人笔试得分低于该科平均分一半的不得进入面试,因此造成面试开考比不足的,调减计划以满足最低开考比后进行面试。
开考岗位计划仅1名的,符合规定条件进入面试不足2人也照常面试,但面试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后续考核环节和本次考调聘用资格。
面试方式:说课。
面向少数民族教师考调岗位,将测试苗族语言、文化相关内容。
2.兴文二中教辅岗位人员面试
面试开考比为2:1。单岗位笔试入围仅1人的照常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向少数民族教师考调岗位,将测试苗族语言、文化相关内容。
3.面试时间
2020年8月19日8:00—18:00。
4.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见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兴文教育信息网(www.xwjyxx.com)通知。
(三)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县城学校教师、教辅人员岗位)
1.报考人提供近五年获得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经审核有效的可加分,具体项目如下:
(1)获得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类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乡(镇)级0.2分计分。规定年限内多次获奖,可累计计分。
(2)获得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等称号的,按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乡(镇)级0.2分计分。同一系列,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
(3)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赛课等级奖的,按省一等奖及以上3分,省二等奖、市一等奖2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1分,市三等奖、县二等奖0.5分,县三等奖、乡(镇)一等奖0.2分计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分1次;制作教具、课件获奖的,同一作品按最高级别折半计分1次。
(4)获得政府教育成果或教育主管部门教学质量等级奖的,按省二等奖及以上、市一等奖3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2分,市三等奖、县一等奖1分,县二等奖0.5分,县三等奖、乡(镇)一等奖0.2分计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分。
(5)获得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直接指导学生参赛指导奖,按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乡(镇)级0.2分计分。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计分;应提供活动主办方文件及获奖证书或文件。根据参赛学生规模随机抽取的鼓励性奖项不予认可。
(6)特殊贡献加分:经组织、人事或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并合格完成援彝援藏支教、扶贫攻坚任务的,每年加2.5分;合格完成市内县外“三区”支教任务的,每年加2分;合格完成县内“三区”支教任务的,每年加1.5分。本项加分以近5学年为限。
2.以上不同类别获奖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10分。积分情况在面试前公示。
(四)总成绩计算
县城学校教师(教辅)岗位
考试成绩=笔试得分×45%+面试得分×4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得分(满分10分)
六、择优办法
教师(教辅)岗位。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报考同岗位教师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拟流动人员(属县外报考的人员需先参加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业绩考核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业绩考核得分均相同的,依次以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长者优先、实际年龄大者优先确定人选。
因本人自动放弃或其他特殊原因出现的岗位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可按本公告规定规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工作流动
(一)拟流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工作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县外报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学习培训后到县内农村学校工作)。
(二)对试聘用人员发出流动通知后,不服从调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本次工作流动资格。
(三)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试聘用人员已评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新单位按低一层级职务最高档确定岗位及工资,一年试用期满后继续聘用的,可参加原职务层级内岗位竞聘。
(四)县外报考人员获取拟聘资格的,应确保在拟聘名单公示结束后60天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八、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882658788332708825713
九、其他
本公告由考调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后续相关信息,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兴文教育信息网(www.xwjyxx.com)公布。
附件:兴文县2020年县城学校考调教师(教辅人员)岗位表.xlsx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