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拟聘人员的档案材料。
(四)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选聘人员,报郏县选聘在外任教教师回郏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岗位分配
拟选聘人员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编教师办理人事调动、编制等手续。
按照“对等安排”原则,兼顾学科需求,原在高中任教的,安排到我县高中任教;原在初中任教的,安排到我县初中任教;原在城区学校任教的,安排到我县城区学校任教;原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安排到我县农村学校任教。
服务期三年内不得流动。
六、工作要求
选聘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选聘人员如提供的材料失实,取消其选聘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选聘活动。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选聘在外任教教师回郏县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20年郏县选聘在外任教教师回郏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文晓凡(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徐子生(县人大党组副书记)
乔东涛(副县长)
成员:程丛锋(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
卢卫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志伟(县委编办主任)
肖志举(县财政局局长)
李洁(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卢军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选聘在外任教教师回郏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郏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郏县选聘在外任教教师回郏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及咨询电话:0375——5577001
监督电话:0375——5577688
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