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考生需于8月15日晨8:00前到达候考室)
2.面试地点:巫山县南峰小学B区
3.参考凭证:考生面试当日携带身份证到候考室。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进入体检。体检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发〔2013〕193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除外),经巫山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日常学习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ush.cq.gov.cn/xzfbm_73744/fzhggwyh_74252/)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面试成绩等。
九、选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以招聘岗位分类,选岗单位于选岗开始前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选岗按报考该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考生毕业成绩(总分100分)×0.5+面试成绩×0.5)高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如考试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按2020年毕业成绩(专业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2019年未安置人员最后选岗。
单位选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拟聘人员须按期将个人档案提交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聘用。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须在巫山县教育系统服务6年以上,服务期期间不得向巫山县外的其他单位流动。未达到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他
考生对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相应报名单位。
1. 巫山县2020年定向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巫山县2020年定向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