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轮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含教师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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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轮)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专业技能测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8级以上,均含职员8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通过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网址:www.cqwsrc.com)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24:00至8月26日24: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方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5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方,联系方式见附件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0年8月31日24: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由招聘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0年9月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每科5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20年9月14日24:00起至考试前一天登录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www.cqwsrc.com)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在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都需要出示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轮)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9月中下旬,考试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将在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站(www.cqwsrc.com)进行公布,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站(www.cqwsrc.com)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本专业(岗位)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讲课、部门面试等方式进行并打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60分钟,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及类型见附件1。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及岗位申请表填报的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到各院系(部门)(详见《一览表》)进行资格初审。各部门组织专业科目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比例为4:1,达不到4:1的相应递减测试比例,最低为2:1,达不到2:1测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公共科目测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经确认自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者,取消测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在面试环节前有一科及以上缺考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则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公共科目和专业技能测试后、综合面试开展前进行,针对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在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通过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cqmu.edu.cn/)公示参加考试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等情况及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及岗位申请表填报的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到各院系(部门)(详见《一览表》)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