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牵头,各用人单位具体落实。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应聘对象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面试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教育和卫健部门引进人员的面试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单位引进人员的面试由县委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会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
(五)体检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引进计划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引进对象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引进计划数时,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70分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时,则从相应岗位资审合格的对象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若递补人员为相应岗位面试成绩最后一名而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时,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高于或等于70分。
体检工作将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委人才办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县委人才办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引进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衡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登记表》,报衡阳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办理编制、工资和岗位聘用等相关手续。
本次引进人员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最低服务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协议约定,并报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引进所有岗位均为初级岗位,对不愿到所引进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引进纪律
(一)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引进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违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处理。
六、监督及咨询电话
中共衡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6817578
中共衡阳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咨询)0734-6827067
本公告由中共衡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衡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和岗位条件表.xlsx
中共衡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