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低于3:1,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考试前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告。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10:00-12:00(考生提前30分钟进行证件核验,10:30分仍未到达考场完成证件核验的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3)笔试地点:衡南县北斗星中学。
(4)笔试内容:
①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应教学素养(技能)知识。
②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506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查分范围仅限于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入围末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增设说课环节,说课时间15分钟(备课30分钟),再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名单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当考生笔试成绩低于70分时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县招聘办会同相关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衡南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及时办理进编手续。所有招聘岗位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可跨联合学校调动。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教育信息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县招聘办不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衡南县教育局人事股506室(0734-8982991)。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应谨防在教师招聘考试工作中上当受骗。
4.整个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对象的体检费用自理)。
5.咨询电话:0734-8982991
6.整个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监督电话: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8749137
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734-8551645、8550155
本公告由衡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1.2020年衡南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表.xlsx
衡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