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个人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2020年环县县城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采用笔试成绩占5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45%,加分项占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遇某岗位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考察工龄较长的教师。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组织纪律涣散的;
4.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5.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或发表不良言论的;
6.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7.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8.经研究确定不能选聘的其它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聘岗位人数的,从报考该岗位且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递补的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招聘
经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2020年环县县城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领导小组汇报县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办理选聘调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该单位的招聘。
2.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相关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工作纪律
对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招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档案,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
2.招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未按规定实行回避的;
7.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城学校公开招聘;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调离用人单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2020年环县县城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环县教育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