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当天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建德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二)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考虑疫情原因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和学位截止时间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未在此规定时间之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届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四)本次考试,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五)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八、招聘人才政策
(三)其他招引教育人才奖励政策
对入选国家、省、杭州市“万人计划”的人选,在上级奖励或补助基础上,我市分别给予杰出人才每人100万元奖励;给予教学名师每人50万元奖励;对符合杭州市B类、C类、D类人才认定条件的人选到我市,经认定后,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额度奖励;对新引进B、C、D、E类和一类、二类人才在本市首次购买住宅分别给予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25万元、15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建德市教育局(0571)64735807;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0676。
附件1:2020年杭州建德市面向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2020年建德市面向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建德市教育局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