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泉州教师招聘 福建泉州石狮市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398人】
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福建教师招聘群:369245610,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编外合同教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狮政办〔2018〕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2020年石狮市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各有关单位拟聘用编外合同教师需求情况详见《2020年石狮市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具备相应学历:小学、幼儿园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教教育、中学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幼儿教师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31日-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石狮市公办学校自主聘用且目前仍在岗的合同教师,聘用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幼儿教师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7月31日-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7月31日-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现石狮市公办学校在职的市聘编外合同教师;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研究生报考人员学历类别不限。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报考人员最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但应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小学语文、中学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形式及时间
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8月15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相关学校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4)进行网上报名。相关证件、证书可拍照为图片等形式发送。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姓名+应聘用人单位(学校)+学科岗位”方式命名。
1.《2020年石狮市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者,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学校)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招聘单位(学校)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考核通过入围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人事股备案。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人事行政部门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