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钦州市钦南区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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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我区城区小学教师紧缺问题,经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0年钦州市钦南区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为确保本次竞争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实际需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说明:以上学科岗位等级设置为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现聘专技十二级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岗位为专技十二级,现聘专技十三级的报考人员岗位为专技十三级)。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选调范围及对象为在钦州市钦南区乡镇公办中小学(含尖山街道、丽光场)服务满四年及以上的现在职在编在岗教师(2016年9月1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新招聘的教师必须在合同期满后才能参加竞选)。
四、选调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中小学三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相应学科专业(语文、数学岗位任教学科或学历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岗位学科要相对应;任教学科或学历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文科可报考小学语文岗位、理科可报考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学科岗位的人员,学历专业必须要与岗位学科相符)。
3.近三年(2017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后出生)。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竞争选调。
五、选调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信息(2020年7月30日前)钦州市钦南区教育局通过办公系统、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http://www.gxqn.gov.cn/)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公开竞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二)个人申报(2020年7月31日-8月1日)。个人根据岗位设置条件提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到学校领取《2020年钦州市钦南区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需提供相关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最近一次岗位变动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证明及荣誉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核,同时提交上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
(三)学校审核推荐(2020年8月1日-2日)。报考人员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收集,经学校审核推荐小组审核推荐,签署好单位意见,于8月2日前将报名表送交区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2020年8月3日-4日)。钦州市钦南区2020年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进行公告。
(五)组织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笔试;原则上,竞选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实际原因急需选调的岗位,经区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开考。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星期六),笔试内容: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分值100分(具体笔试方案另行制定)。
2.面试。原则上,按照竞选岗位名额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经区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3.总成绩确定。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考察了解(2020年8月16日)。
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竞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若出现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总分(七位评委评分总和)为准,高分胜出。
2.考察。根据确定考察对象情况,钦州市钦南区2020年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如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或违反师德师风问题或放弃选调的,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讨论决定和公示(2020年8月21日前)。钦州市钦南区2020年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讨论确定选调人选并上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2020年8月28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钦州市钦南区2020年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区小学教师缺额情况统一安排任教学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的岗位,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选调。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竞争选调教师工作面广、时间紧、纪律性强,要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实施。
(二)经过竞争性考试选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其专业技术等级岗位要按本方案公布竞争岗位等级设置。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公开竞争选调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要求。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四)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加强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77-2697636,信件举报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教育局机关党委纪委。
七、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参加选调的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相应地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广西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进入相应地点。“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应地点。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如考生在笔试、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在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请参加选调的考生认真阅读公告,知悉相关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作出诚信承诺。下载《广西居民健康申报表》(附件2),认真阅读,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及签字,于笔试、面试当天交由工作人员统一收集。
未尽事宜由钦州市钦南区2020年竞争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