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实绩考核
1.考核对象:参加遴选的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初中、小学专任教师。
2.考核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11日-8月12日在县教育局。
3.考核组成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
4.具体考核办法:一是年度考核结果(6分)。考核2017至2019年度,每年度优秀等次记2分、合格等次记1分,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的为准(已结转的特岗教师之前的考核结果以教育局考核行文为准)。二是考核获奖情况(5分)。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日时间段内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山村教师、优秀特岗教师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获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以上同类称号或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参加教育部门主办的优质课竞赛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与省级三等奖加3分,省、市优质课竞赛获奖每上升一个位次加1分。以上各类获奖以最高记分,不累计加分。三是考核教学成绩(9分):考核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度教学成绩。以教研室统计公布的对应统考综合成绩为准(注:小学教师教学综合成绩以2019年至2020学年第一学期全县统一检测教研室公布的成绩为准)。任教学科综合成绩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前五名分别记3分、2分、1分、0.8分、0.5分,如任教多个统考学科,则以报考学科的成绩为准。
5.幼儿教师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生于2020年8月12日上午8:00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印江实验小学指定候考室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特长展示,时间5分钟,所需器材自备。8:30后考生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6.综合成绩公示:参加遴选教师笔试、考核、加分及幼儿教师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将于2020年8月14日在印江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示。
7.确定拟遴选人员。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遴选教师岗位数,根据遴选笔试、考核、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按笔试成绩择优遴选(幼儿教师以面试成绩),如再出现笔试成绩(幼儿教师面试成绩)并列时,则末位并列的人员重新笔试(幼儿教师面试),择优确定遴选人员,具体工作岗位根据遴选综合成绩从高低选定。公示时间另行确定,经公示无异后,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一)成立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喻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安兵(县政协副主席、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袁再勇(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雪(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张金彪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梁程(县委编办主任)
代红军(县卫健局局长)
任平波(县疾控中心主任)
龚兴忠(县公安局副局长)
田敏(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再忠(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治县教育局,由吴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再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专人具体办公。
(二)严肃遴选工作纪律
1.各乡镇(街道)教办及相关学校在签署报考意见时,认真审核各位参加遴选教师的年度考核结果、教学成绩、受处分情况,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遴选工作,强化责任监督,对遴选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856-6227730 )。
六、有关政策说明
(一)遴选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的职称待遇按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文件规定,对已获得中、高级职称的,在调入学校无对应空岗的前提下,降低岗位等级聘用,三年后参加本单位当年“按岗竞聘推荐”。
(二)本《方案》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咨询电话:0856-6222579)。
附件:
印江自治县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