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0年8月7日9:00至开考后半小时登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见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动,将及时公告并予以调整)。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教材,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登录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环节,其他岗位采用专业测试、试讲两个环节(按专业测试占40%、试讲占60%计算总成绩)。主要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能力及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等情况。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放弃资格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五、聘用
(一)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备案制管理人员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用人单位同等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四)聘用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两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4-7088385、0534-8215692
附件:2020年庆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庆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