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公布。报名人员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六)签订协议。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附件3)。
(七)上岗任教。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安排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农村学校上岗讲学。
七、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0日至8月12日。
(三)现场报名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人事监察股(韶关市芙蓉北路70号1号楼611办公室)
(四)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休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优秀教师(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聘书或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人事监察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收取《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相关证书原件后收取复印件一份;
3.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区级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受援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宿舍,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保险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银龄教师不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
九、其他事项
(一)应募者和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募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人事监察股:0751-8153378。
附件:
1.韶关市武江区2020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xls
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