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保健护理专业笔试科目包括《保健护理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保健护理能力测验》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1.5比例确定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不符合资格复审条件及规定产生的差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2020年8月18日—8月19日(具体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地点安排在香河县第四小学。
1.面试方法
面试每人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和职教中心实习指导等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为10分钟。试讲、技测等环节需按评委要求进行。
试讲:考生根据试讲题目讲授一节微型课,主要考察考生的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允许考生携带相关备考资料进入备考室。
技测: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内容视报考岗位确定,所有测试项目均应按评委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技能测试主要包括:⑴命题作画:考生根据命题要求作画。绘画工具(铅笔、橡皮)考生自备,绘画纸考点统一准备;⑵即兴弹唱:考生根据要求即兴演奏视唱(弹、唱曲谱均为简谱);⑶体育运动项目测试;⑷职业教育技能测试。
试讲、技测均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技测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试讲和技测成绩。
2.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试讲、技测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考生只能报自己的组别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八)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其中,需要进行技测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试讲成绩×30%+技测成绩×30%。
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香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九)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请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及时关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并下载、填写考察表,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至香河县教体局人事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十)体检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执行(不与职称挂钩,待上级出台政策后,从其规定),全部由县财政负担(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补贴、乡镇工作补贴、医疗补贴、物业补贴、取暖补贴、教龄补贴等各项津补贴和各项奖励性补贴与我县在编教师同标准同步执行;住房公积金计提(存缴)基数和比例,按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2020年招聘人员,自2020年9月入职起兑现工资待遇。
六、人员管理
劳务派遣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交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管理使用,聘用期间如发现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适合继续从事教育工作或者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教体局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协商解决,若不经批准擅自离岗按违约处理。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凡无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在一年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七、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及招聘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以香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he.gov.cn)发布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经查实后,取消本次招聘成绩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香河县教体局电话(0316-8315026)及香河县人社局(0316-8321750)进行咨询。
香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