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高中(中职)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现行高中(中职)知识。
4.考试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职位招聘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核减、取消相应职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将相应核减的职数调剂到同招聘单位同学段同科目符合开考比例的另一性别(届别)职位,调整顺序先性别(同一届别调整到不同性别)再届别(同一性别调整到不同届别)。取消的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须达到同一科目(同一套试卷)参考人员的平均分(2人以上)或60分。
5.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公布与查询:8月13日下午在网上提供考生笔试成绩查询。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8月14日8:00至16:00的上班时间提交书面的笔试成绩复查申请到零陵区教育局人事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8月15日在零陵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资格复审公告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从报名网站上面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表内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需签名)、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永州市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情况我们将通过编制系统查询。
4.资格复审时间:8月16日。(8:00-12:00,15:00-18:00)
5.资格复审地点:零陵区教师进修学校(零陵区教育局后面)。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据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不需要笔试职位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的资格复审。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经笔试后面试的职位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最低入围面试成绩有并列名次,则所有并列名次人员均为面试对象)。不需要笔试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公告8月18日在零陵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请入围考生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上课(微课)的形式进行,上课内容为相应职位的现行教材。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环节的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递补:在公布面试入围人员之后至发布面试公告之前期间,考生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在面试公告发布之后,考生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5.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为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直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六)档案调阅
拟入围体检对象网上公示后十天内,考生将本人的人事档案交零陵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对档案不合格或放弃提供档案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被取消资格的名额,可以从参与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于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但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若入围体检的人员有人放弃或有人体检不合格,该职位从参与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核
根据招聘方案,按职位拟招聘数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按应聘同一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同时将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
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不予递补。
(十)聘用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由拟聘用人员在2020年招聘计划内具体职位自主选择学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零陵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确定聘用人员聘期和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最低工作年限:依据成绩选定学校后,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五、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集中场所须配合各场所开展收集、审核健康信息的工作,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考生应提前完成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健康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六、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否则,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报考人员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属零陵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零陵区教育局0746-6331610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6-6317868
零陵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