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原则
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八、考核形式及总分
考核由内江经开区实验学校牵头负责实施,区纪检监察工委、区党政办、区社事局进行监督。
考核形式为现场备课、讲课、才艺展示、答辩等形式。
考核由内江经开区实验学校组织考官考核,总分为100分。当场打分,以体操计分法计算最后得分,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九、考核内容、范围
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能力,范围包括小学教育教学和班级管理。
十、体检
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招聘学科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名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因递补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组织考察
学校对拟临聘人员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
对拟临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
十三、待遇
1.合同签订方式为每半年签订一次,每月薪酬为2950元(含各种保险费用的全额)。以后续聘,待遇另议。
2.每学期结束,对各项工作进行考核,按照优绩优效、多劳多得的原则,依据考核情况,可获得500元—1500元的工作绩效奖。
3.合同期内寒暑假休息期间,可获得980元/月的基本生活金。
4.如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可另外获得课后服务费。
5.临聘教师交由第三方劳务公司管理,管理费用由内江经开区实验学校承担。
十四、纪律和监督
1.为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2.在选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联系电话:0832-220705818989107155
监督电话:0832-2223258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微信平台: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