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面试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地点等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 本次考核招聘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各岗位具体考试形式、项目详见附件1。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科课堂授课水平,模拟上课准备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学科专业基本功。
3.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成绩×2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体检由璧山区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确定为岗位15—18、岗位22—25、岗位27—34、岗位36—38的体检人选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相应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项目,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的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一次性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组织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区教委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合同约定期限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九、待遇
员额教师经济待遇参照事业编制同等条件教师确定,其中璧山中学、实验小学、御湖小学待遇在此基础上高出10%,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发放。
十、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及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shan.gov.cn/)公布,敬请关注。
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咨询电话:023-85284502徐老师
13594644979(移动固定电话)郭老师
附件1:璧山区2020年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