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报名资审结束后,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讲微型课与答辩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微型课时间12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讲微型课内容由考生现场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答辩题目1个,采用现场回答教育教学问题的形式进行。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音乐、美术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环节,面试成绩=(讲微型课成绩+答辩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
3.面试结束,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入职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选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政审。
重点审查公开遴选对象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提出拟公开遴选人员名单,经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安康高新区监察审计局审核同意后,在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公开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签订协议。
签订聘用协议,完善入职手续。
五、聘用管理
根据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中小学教师选聘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的通知(安高新办发〔2019〕27号)精神,公开选聘的在编在职教师正式聘用后,纳入高新区公办教师序列管理。
六、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对选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安康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考试场所,报名、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报名前14天内(7月8日零时以后)从外省来安康市的人员,还需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报名。对7月8日以来与北京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者去过新发地批发市场的来陕返陕人员,实施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14天措施。截止报名时间,隔离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名;隔离期已满且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符合体温、健康码要求的方可报名。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报名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在报名时告知组织机构,在备用候考室、备用考场隔离候考、考试。
(二)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名、考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安康高新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0915-3368112
监督电话: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0915-3362582
安康高新区监察审计局12388-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