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犍为县面向县外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
(2)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信息表(从干部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公章,尚未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可以不提供);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2.考核
考核方式由县公开考调领导小组视报名情况而定,原则上为综合测试加微型课教学。考核成绩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具体情况以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微型课教学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若考核方式采取综合测试加微型课的方式,则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50%+微型课教学考核成绩×50%,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微型课教学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微型课教学考核成绩相同的,则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对并列人员进行补充测试,根据补充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
考核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考察及公示
由县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下一名次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考调的,作为考调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作为考调人选,截至2020年8月20日尚未作出结论的,取消考调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下一名次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本环节考察对象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性报告。
(四)选择岗位
具体考调岗位根据全县学校教学需求统筹确定。同一学科岗位的考调人员,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五)办理调动
所有考调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由调入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调入我县后专业技术职务及内部等级岗位按《犍为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犍教发〔2020〕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除考调公告外的后续事宜均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发布,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未按时参加相关考调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报名均采取邮件回复方式确定是否报名成功,若3日内未收到报名反馈信息的,请电话咨询犍为县教育局;
(三)在初审结果发布前,报考者应随时查看本人提交报名材料的电子邮箱,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的应主动告知。因报考者未及时查看邮箱或无法正常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考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用人单位、犍为县教育局、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以任何形式提供考试辅导资料或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在考调工作全过程中,凡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如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
(七)本方案由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犍为县纪委监委:0833-4221259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0833-4082938
咨询电话: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251335
犍为县教育局:0833-4221294
附件:
2.犍为县2020年面向县外公开考调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