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公布。港口区教科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报考岗位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幼儿园教师岗位以单科笔试成绩为准。港口区教科局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实行严格资格复审制度。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后,由港口区教科局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港口区教科局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报考人员,因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交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历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可先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到考核环节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查。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港口区教科局同意,可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如在编报考人员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发布面试公告。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根据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经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无考生面试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面试人员确定后,港口区教科局在防城港人才网(fcg.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港口区教科局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通过现场备课和试讲方式开展。每名报考人员的现场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七、考核和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若以上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确定后,港口区教科局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发布考察和体检公告。
(二)考核。港口区教科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报考人员本人自付。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港口区教科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计算排名依次进行人员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乡镇免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的排名依次进行人员递补。若依次递补人员中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由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票决。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经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fcg.gx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聘用到岗后,按照《防城港市港口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港区教字[2018]29号)等县管校聘相关文件管理,须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在港口区内的调配安排。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应与用人单位签定不少于3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不得再参加2020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有关说明
(一)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凡涉及招聘工作的各项时间节点如有调整,经科学研判并报防城港市港口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同意后,由港口区教科局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防城港市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设置,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0-2810010、2810069。
附件:2020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