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办中小学教师9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和教学辅助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使用教师编制的招聘岗位2个,共招聘教师2人(详见附件1)。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招聘岗位54个,共招聘教师91人(详见附件2)。
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2日至2000年4月12日期间出生)。对报考使用教师编制的岗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对报考乡镇及以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港口区教育局商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设筛选程序,筛选方式和结果公开。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将于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面试资格审核时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学校证明和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以及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审核),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查处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网上报名与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3.资格审查。港口区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4月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每人每科50元。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4月18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港口区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由港口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能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4月24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24日15:00前及时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6.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2018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生守则》和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乡镇及以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笔试每个科目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日期为: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成绩查询。2018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6.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防城港市人才网(fcg.gxrc.com)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底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须向港口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4)因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确定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fcg.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并提前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拟于2018年7月1日(星期日)(以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地点:拟定在防城港市第四中学。
6.面试成绩。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六、考核和体检
1.考核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1)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40%+面试合格成绩×60%),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人选。
2.考核。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3.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4.若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港口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fcg.gx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八、公布空缺岗位
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港口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工作。如决定开展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则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2018年8月上旬)
1.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2.有关时间节点。①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8月7日)。②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③资格审查(8月13日前完成,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④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六、招聘程序”的第“(四)、(五)、(六)”条执行。
十、审批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审批聘用。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二、其他事宜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18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使用教师编制).xls
附件2:2018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xls
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