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审核,最终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的,以最低分数线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报名,造成1:6的比例审核后,达不到1:3,扩大资格审核比例,直至达到1:3。个别岗位扩大复审比例仍然达不到1:3以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资格审核达不到1:2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发放面试通知单前因考生主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员,面试通知单发放后考生缺考,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因考生报名提交的信息虚假,虽然笔试成绩较好,但在资格审核环节被淘汰的,由考生自己负责。资格审核合格即取得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持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的,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试行)》,面试工作按学段、学科分组进行,不同学段同一学科报名人数较少时可合并设定面试组。
应聘中小学、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教材与教法贯通能力。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说课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面试考官组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汇总成绩。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组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汇总成绩。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进行监督。
本次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参加肃北县、阿克塞县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他各单位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录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聘用。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公开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按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意见》(甘政发﹝2012﹞97号)和甘肃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124号),退役士兵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具体标准为:录取总成绩(综合成绩)中,在新疆、西藏等高原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加5分,士官按服役年限在义务兵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加1分。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以上的加10分,多次立功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拟招聘岗位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合格分数线拟录用人员进行二次资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综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酒泉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不具备公告明确的其他报考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言论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公众行为的;在现工作岗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或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入党、入团中弄虚作假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所有考生要积极做好防疫工作,除进入面试考场和核查身份证时可摘取口罩外,其他时间一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向工作人员提交抵酒车(机)票、健康出行“绿码”,说明近期行程。如考生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向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做好隔离工作。近期出入北京市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持有健康码“绿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单;近期出入北京市及其他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单,并配合做好14天隔离监测,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近期出入北京市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配合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以上核酸检测,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对于刻意隐瞒行程、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按失信行为处理,将坚决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因此造成参加今后公开招聘的否定性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出现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该岗位招考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递补。
4.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酒泉市域外工作单位。
5.网络报名会受网速、报名客户端电脑性能、同时上线报名人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报名信息提交缓慢或无法提交等问题,建议考生提前报名,不要等到报名临近结束的两个小时之内报名,以防报名不成绩影响应聘。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解释说明。
7.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937-2618488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招聘报名政策咨询:
方涛158093717000937-2612061
附件:
酒泉市人社局
酒泉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