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
1.初审时间:2020年7月28上午。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
2.复审时间:2020年7月28下午。
区教育局招聘审核小组对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资格审查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考试以面试形式组织,面试以试讲、说课、上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安排笔试。
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报名平台生成的《报名表》并签名,以及《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中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考试方案由选调、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各自制定并在各校网站公布,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考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考核对象。如有列入体检、政审考核对象者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确认放弃录用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情况。对象是在职非编教师的,须查阅其人事档案。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此次招考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放弃录用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可申请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并报区教育局、人社局备案。
体检、考核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于2020年8月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0届毕业生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2019届、2020届毕业生(招聘条件第4条第1、2款)被聘用后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计划”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见附件1)(工作日8:00-16:00)。
政策咨询电话:(0571)86974949(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74910(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附件:
1、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7月直接招聘教职工计划表.xls.xls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