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
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若达不到1:5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纳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公告。
2.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人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拟入围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并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同时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费70元/人,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现场审验原件,相关材料复印件按如下排号顺序装订后交报,其中《报名登记表》和《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直接装订原件。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相关证明材料有:①《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研究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⑤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考生,须出具上岗1年内考取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承诺书见附件2)。⑥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⑦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模板另附),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事宜;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专业技能测试及确定面试人选
专业技能测试分学科进行,考试程序和要求详见专业技能测试要求(附件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专业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若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纳入面试范围。考试设置监督席,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现场确认。
4.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现场确认。考试设置监督席,社会监
督员全程监督。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A类和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以上成绩都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面试,该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及其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七、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告知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本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八、选择工作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初步确定后,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拟安置工作单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以上成绩都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该综合考核成绩为考生的最终综合考核成绩,按最终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聘用
在报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南部山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备案。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南部山区区域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88112723
(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二、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查询;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0年南部山区管委会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5:2020年济南市南部山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doc
附件6: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笔试入场时提交个人签字纸质版1份).docx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