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迁教师招聘 江苏宿迁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选调)【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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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相关学校教师,优化现有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8人(正式在编);为市教师发展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正式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的单位、岗位、计划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公开招聘(选调)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其中:01-27岗位为公开招聘岗位,28岗位为公开选调岗位)。
二、招聘(选调)对象
公开招聘:面向社会招聘(含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公开选调:面向宿迁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处于试用期和部、省属等条管部门驻宿单位人员)公开选调。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0)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四、招聘(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宿迁市教育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选调)信息。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宿迁市教育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政策问题可与宿迁市教育局联系。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28日17:3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29日17:30。
(3)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4)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12∶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3日-14日。
网上报名技术问题、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三)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上午。
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宿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确定。对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1:6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须达到60分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报名资格复审
1、成绩排名合成。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排名成绩按下列规则计算:
(1)统一笔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2)统一笔试+技能测试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