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需求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拟聘用人选在体检环节或考察环节自动放弃或未通过等原因出现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曲沃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举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管理
引进有关聘用单位后(最低服务年限三年),纳入事业编制,参照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内离职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应待遇。
四、工作纪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曲沃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由县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引才工作电话:
0357-4525635(中共曲沃县委组织部)
报名咨询电话:
0357-4525063(曲沃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
0357-5511703(曲沃县智慧菜谷发展服务中心)
0357-4522177(山西省曲沃中学校)
0357-4590128(曲沃县第二高级中学校)
0357-5510996(曲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357—4522043(曲沃县纪委监委)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中共曲沃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研究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
1.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才工作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4),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工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请考生随时关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及个人邮箱的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中共曲沃县委组织部
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