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报名应聘者要如实提供各种材料,由县教育体育局逐人逐项审核验证(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县教育体育局公章)后报县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的,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五、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面试内容为现行人教版必修教材(小学五、六年级,初中七、八年级,高中一、二年级),考生可在相应学科指定范围内任选一节作为试讲内容,面试顺序由抽签确定。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检验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2、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者按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及社会公德情况、报考者提供证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情况等。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通过的拟引进人员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沈丘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由县委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对首次就业的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教育体育局进行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管理措施
1、引进的高中教师(市级以上示范高中的骨干教师)分配到县一高、二高、三高,引进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分配到缺编乡镇。
2、引进的人才与教体局、选岗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最低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引进人才不得申请调离沈丘,若擅自离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提取人事档案。此次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服务期满后,结合单位评价、工作实绩、年终考核等情况,经考核评定优秀者,优先考虑职称评定。
九、其他事项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制定公开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做好招聘工作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如因疫情等因素报名、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发生变更的,以后续公告为准。
3、沈丘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4、公开引进程序,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5、本次引进人才公告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6、咨询电话:0394——5105606、13700829167
中共沈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