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0年7月,即到2020年7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名称为《通用知识》、《卫生综合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3: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大纲》。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公开招聘报名中,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初始成绩加5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7月22日15时前,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四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依据报考岗位按通知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3比例参加面试。
(二)资格条件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资格条件复审,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复审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1.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2.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3.除因资格复审中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进行递补的,之后各环节不再递补。
(三)面试
根据进入面试考生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现场答辩)、讲课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1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0年的,可视为2020年毕业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符合《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九、注意事项
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为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请拨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各招聘单位提供的报名咨询电话。
报名仲裁电话:0434-3267026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
附件1:《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3:《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大纲》.docx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