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两张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
(4)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执行。
(6)已就业的毕业生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以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师范专业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还需提供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打印并签名的《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
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现场资格审查不允许委托他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则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
3、面试。对符合条件报名者,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应对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4、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随时关注临沂国家高新区网站)。
5、公示及聘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6、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1、对优秀毕业生引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9-7958553;0539-7958606
监督电话:0539-7958767
本《公告》具体事宜由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临沂高新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临沂高新区基本情况可登陆网站(http://www.lyctp.gov.cn)进行了解。
附件1:2020年临沂高新区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doc
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临沂高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