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包括:①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8、2019、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派遣证或报到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未取得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20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除携带上述其他材料外还应携带在学期间成绩单);综合性大学毕业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需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原件和复印件。②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综合性大学毕业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需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原件和复印件。
注: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资格复审于8月18日在武清区职业教育中心报告厅(武清区源春道1号)进行,具体安排:上午8:30~11:30,直属高中校(职校)、直属初中校、镇街初中校、镇街小学校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下午14:30~17:30,直属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大王古庄镇所属小学校、王庆坨镇所属小学校、城区所属幼儿园和镇所属幼儿园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不能下载打印。
(五)面试
本次面试相关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加试电子琴演奏。
各岗位说课题目于8月29日9:00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于8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于9月7日9:00在报名网站公布,招聘工作下一阶段安排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在原公告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办理入职前应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收取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武清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分配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择单位,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本次考试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及时下载《报考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考前相应准备。
招聘教师工作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在公告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同时,群发短信至报考人员手机,请留意查收。
六、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在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政策咨询电话:022-60911957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附件: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