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受新冠疫情影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应聘手续时必须提供与报名信息对应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者不予聘用并记入诚信档案。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详见审核表填表说明)。
(4)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2)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笔试
笔试时间:依笔试准考证载明时间为准,请报名考生关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笔试公告,获取正确的考试等相关招聘信息。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各占5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免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其笔试成绩按应聘本次岗位笔试的最高成绩计分。
笔试后,分学段按学科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学段学科招聘计划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对参加笔试并成绩有效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含)分以上。
(四)教学能力测试
通过笔试并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即专业测试,包括教案编写和试讲、试教),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为9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广灵县中小学校2019—2020学年现行教材及我县机关幼儿园现行教材。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其中个人成绩现场打分,当场公布)等将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告。
教学能力测试后,分学段依据各学科总成绩排名(总成绩并列者,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名;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亦并列的,并列人员加试教学能力测试,依加试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各学段、学科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数为1:1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要求7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40%,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主管部门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考核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相应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查,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考核考察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笔试、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guangl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位确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分学段按学科,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依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对象的具体岗位,总成绩名次相同,教学能力测试分数高者优先选岗。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岗位确定工作在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并确定岗位的考生,办理招聘审批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按照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服务期满1年(即2021年9月底前)未取得招募岗位载明的相应职业资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参加招聘录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疫情影响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的,在办理应聘手续时必须提供与报名信息对应一致的毕业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应聘单位服务满五年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考生应诚信报考,聘用后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严肃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
3.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人社、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真诚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咨询、监督电话
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2-8822456
广灵县教科局:0352-8823283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考试正确信息,将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里及时发布,请报名考生特别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不通、获取信息错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注意。
附件1广灵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灵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xls
广灵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