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招聘岗位相互调剂的原则,当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时,则将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调剂到往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当往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时,则将往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调剂到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岗位调整计划将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到嘉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经嘉禾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嘉禾县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教的形式,备课30分钟,试教10分钟。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以该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和高低进行排名;如仍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环节,直至面试成绩分出高低。面试成绩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
(四)签约
按照调整后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服务协议书》,签约后违约考生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具体事项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签约人员。
2.组织实施。经嘉禾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体检工作由嘉禾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选岗、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嘉禾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择岗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从最后一次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单位。选岗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嘉禾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周年(指在嘉禾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
招聘单位应在嘉禾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请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嘉禾县教育局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嘉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在选岗环节中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选岗条件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依次递补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新招聘的高中教师每人安排一套公租房,未安排公租房的,由县财政按每月350元/人的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
8.对聘用的考生,由县财政按规定一次性给予体检费和交通补贴;其中对省外院校毕业的考生给予1000元交通补贴,省内院校毕业的给予500元交通补贴。
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教育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相关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系统分工委,0735-6893976;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5-6632617。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教师资格证、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招聘咨询联系电话:0735-6893962,13100350525,15673506018(县教育局);0735-6632617(县人社局)。
附件1:2020年嘉禾县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嘉禾县教育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