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根据笔试实际情况设定合格线。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学校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在规定的材料审查日期未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举止仪表、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其他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以内,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方面知识。
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到原工作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文件精神,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临沂校区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方式:0539-8225957
济南校区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31-86305238
报名期间技术服务电话:18963079091
七、其他
未尽事宜,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