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综合素质评估根据职位类别主要采取实操技能测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查。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职位类别 |
测试形式 |
A类职位:音乐、体育、美术等教师 |
实操技能测试 |
B类职位: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课教师 |
无领导小组讨论 |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入围心理品质测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心理品质测试。该职位考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校医和军事教官不用参加综合素质评估,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心理品质测试。
(六)心理品质测试
1.时间:初定在2020年8月12日进行。
2.地点:广州市黄埔广附实验学校(广州市黄埔区文冲中路悦府2街1号)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七)面试
1.时间:初定在2020年8月13日进行。
2.地点:广州市黄埔广附实验学校(广州市黄埔区文冲中路悦府2街1号)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校医和军事教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八)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黄埔区联和木棉小学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高低顺序,从高到低先录取事业编制人员再依次录取编外聘用制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参加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就业协议书或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被录用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依照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行试用期。2020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证书后,按十二级岗位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社会人员,有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按十二级岗位聘用。符合晋升条件者,在学校有岗位的情况下,可按照规定办理晋升。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被录用为雇员制教师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工资待遇按黄埔区雇员制教师薪酬标准发放。合同期到,经用人单位和个人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通过面试(试教)并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五)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的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0-82379126
监督电话:020-8966133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附件1:2020年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联和木棉小学事业编制及雇员制教师岗位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木棉小学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