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形式和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面试评审委员会,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2名以上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2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在招聘地点公布。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相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有违纪违法记录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放弃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相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七)确定聘用人员
1.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
2.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合同期内不得申请调动。
四、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我县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本地政策,五险一金按相关规定缴纳,其它方面享受与本地教师同等待遇。
五、试用期考核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相关规定及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拟聘人员如2020年8月31日前还未取得毕业证书,予以解聘。
联系人:潘老师、宋老师,联系电话:0898-67819116、13976070111,监督电话:0898-67815124。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0年屯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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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教育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