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成绩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笔试成绩,二是奖励加分。奖励加分具体指:省特级教师加8分,省级学科带头人加6分,省级骨干教师加3分。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其证书在有效期内,方可加分。若有重复,取其中加分最高的一项计分。
2.考生成绩分学段学科,根据考生考试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若分数相等,按以下顺序优先:(1)有加分项--无加分项;(2)奖励加分由高到低;(3)若奖励加分相等或没有加分项的,按以下顺序优先:本人南昌县户籍--配偶是南昌县户籍--本人的父母或配偶的父母是南昌县户籍--配偶是南昌县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南昌县有房产--学历先高后低--教龄先长后短--年龄先大后小,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名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昌县人社局和南昌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各岗位根据排名按拟调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规定的时段内不能提供档案视为放弃,因未通过复审以及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五)录取与选岗
根据排名顺序录取与选岗。选岗后产生的缺额不再替补。
(六)公示
拟调人员名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办理调动
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凭政府抄告单,为拟录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八)岗位聘用
拟录人员按规定签订聘任合同,由录用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重新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并按新聘岗位等级兑现工资。
四、其他
1.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电话:0791-85712813(南昌县人社局)、0791-85714049(南昌县教体局)。
2.诚信报名:选调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3.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4.选调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人事考试”、“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信息→公告公示”(http://www.ncx.gov.cn/xrsj/)、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ncxedu.cn/)、南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加选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及南昌县教体局负责解释(南昌县教体局咨询电话:85714049;县人社局咨询电话:85712813)。
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南昌县2020年面向全省选调中小学在编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南昌县2020年面向全省选调中小学在编教师岗位分解表.xlsx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