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岁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②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学科)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有时间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成果和业绩等材料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要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专业匹配。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1.面试采取上微课和当场提问作答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记分。面试使用的教材为平江县普职高学校2019年下——2020年上期使用的教材。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同一组评委对该组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85%计算,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
4.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①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②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③如再相同,以有高中教学经历者优先。
面试时间、地点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另行公示。
六、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印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另行公示。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情、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递补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九、公示
1.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由应聘对象选择学校(岗位),经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三年聘用合同期内不得调动。
十一、组织领导
平江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接受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和监督。
十二、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公告、考生注意事项、成绩及公示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公布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江县教育局网站。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公开招聘之后,未招聘到的岗位将适当放宽条件再进行公开招聘。
十二、咨询电话
报名和成绩咨询电话:
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
0730—6226083(平江县纪委监委)
0730-6234772(平江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