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
按考生笔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高邮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高邮市教育体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负责,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教育体育局、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高邮市教育体育局、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高邮市教育体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经高邮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核发聘用资格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资格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领取聘用资格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高邮市教育体育局、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年限按照省有关规定及其定向就业协议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0514-84688619,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8,高邮市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514-85080902。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4-84614086
高邮市教育体育局 0514-85080992
附:1.2020年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ls
2.2020年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doc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邮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