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复审要求。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毕业择业期内未未就业的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人员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④2018、2019届毕业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需现场签署未就业承诺书;⑤2018、2019届毕业择业期未就业人员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需现场签署未就业承诺书;⑥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④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复审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陈述申辩。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网(tzw.nantong.gov.cn)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网(tzw.nantong.gov.cn)公布)。
2.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形式和内容: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组成,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内容为:(1)音乐岗位:声乐、舞蹈、即兴伴奏和音乐特长展示等;(2)美术岗位:人物速写、水粉静物、书法和美术特长展示等;(3)体育岗位:排球、篮球、足球、田径和体育特长展示等;(4)信息技术:电脑操作、故障诊断和修复等。
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本次招聘所有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面试得分仍相同,报考音乐、美术专业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其它岗位则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并在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告。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通州湾示范区网(tzw.nanto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4.根据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今年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相关精神,对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毕业未就业人员的拟聘用人员,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递补。若面试得分仍相同,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其他岗位则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通州湾示范区事业单位(教育)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和通州湾社会管理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680388、81680059;
监督举报:0513-81680036。
附件:1.《通州湾示范区事业单位(教育)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 通州湾示范区事业单位(教育)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