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约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为本岗位相应的学科内容。东海县教育局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按省统一安排,提前在东海县教育局网站和东海县政府网另行补充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补充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来自北京、湖北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4)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笔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东海县教育局网站和东海县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材料:普通高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系统里打印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8、2019届全日制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名系统里打印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档案管理部门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未正式就业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报名系统里打印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以上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教育局网站和东海县政府网公布,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5.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交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报考人员手写委托证明及报考人员相关复审材料。
(四)面试
1.面试内容:
(1)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2.面试形式:
报考129、130、131、132、133、134、135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报考其它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县教育局网站和东海县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定)。考察由东海县教育局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东海县教育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县教育局网站及东海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东海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选岗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签订合同。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具体岗位见《分配表》。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2018、2019、2020届全日制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通过相关考试并取得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的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江苏省东海中等专业学校岗位的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800751。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
2.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xls
东海县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