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讲:试讲采取教学设计(备课)和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教学设计要求根据提供的课题(教材)在1小时内完成(课题选题范围不指定任何教材),无生上课要求根据课题和教学设计在20分钟内完成。试讲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宣布,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试讲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试讲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答辩环节。
根据试讲成绩高低排序,每个选调岗位按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答辩人员(实际参加试讲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且试讲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直接进入面试答辩环节)。如果按比例入围的最后1个名额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试讲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答辩环节。
2.面试答辩:面试答辩由面试答辩考官组根据教学要求,对其成长背景、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等进行现场提问,应聘人员现场答辩,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答辩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宣布,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答辩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加分:
(1)取得县(区)级骨干教师、“教坛新星”、优质课竞赛一等奖之一者加3分,加分以有效证书为准,不累计计算;
(2)取得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优质课竞赛一等奖之一者加5分,加分以有效证书为准,不累计计算;
(3)取得县(区)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之一者加3分,加分以有效证书或文件为准,不累计计算;
(4)取得市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之一者加5分,加分以有效证书或文件为准,不累计计算;
以上累积加分超过10分以10分计。
(四)成绩合成
试讲总分为10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60%;面试答辩总分为10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40%。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答辩成绩*40%+加分。
考核总成绩在试讲和面试答辩结束后及时公布,按所选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并列时,以试讲成绩得分最高者进行体检;考核总成绩并列且试讲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答辩得分最高者进行体检;试讲、面试答辩、加分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级最高者进行体检。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文件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市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审查人事档案。审查档案时,报名人员档案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并按规定办理调动、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对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5-2473336、2428070(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5-2472786(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七、其他
公开选调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马鞍山市教育局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马鞍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