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直接进入面试的职位(试教)
面试方式为试教,分值为100分;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采取先备课后试教的方式。试教内容分别为所报学段高中阶段、初中阶段我县2020年上期高一年级和初二年级(初中化学职位为初三)使用的教材内容;高中心理学、职中人力资源分别是高中、职中教学阶段相关内容。
3.试教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合成
1.需要进行笔试的职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凡是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的成绩须达到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没有可比成绩的,面试须达到70分(总分10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实施办法执行,同时进行尿样毒品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综合材料。
(八)递补
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及公示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面试(直接进入面试)或综合成绩(需要进行笔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科目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新田政府网、新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新田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人员备案表》报人事编制等部门审核、备案。
(十一)聘用
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权利和义务
1.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在新田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到其他非教育系统工作、不得辞职,否则按违约处理,且不予以办理调档等相关手续。
四、工作安排
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特定岗位设置原则进行安排分配。
五、其他事项
1.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人大、组织、纪委(监察)、编办、人社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发布公告。
2.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监督电话:
新田县纪委监委0746-4711788
新田县委组织部0746-4716176
新田县人社局0746-4723391
新田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6-4714990
7.招聘咨询电话:
新田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0746-4723043
附件1 新田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doc
新田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