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但不跨岗位递补。
3.面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面试采取试教和专业(特长展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试教内容
使用2020年春季教材,报考同类岗位的试教内容一致。试教顺序和试教内容在面试当天通过抽签确定,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10分钟。
1中、小学教师岗位:试教内容分别为2020年春季初中和小学相关科目教材。
2幼儿教师岗位:试教内容为2020年春季大班相关科目教材。
(3)专业(特长展示)测试内容
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的考生除进行试教外,还需进行专业测试;幼儿教师除进行试教外还需进行特长展示。
1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演唱(演唱歌曲一首,歌曲由评委从音乐教材中抽选,无伴奏)。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8分钟,围绕音乐方面展示,内容形式不限,器具自备)。
2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篮球:测试内容为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1分钟自投自抢投篮、半场篮球比赛。运动服、运动鞋自备。
3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素描(写生,2个小时,材料和工具自带)。
4幼儿园教师岗位特长展示内容:围绕与幼儿教学相关的声乐、器乐、舞蹈、语言表现力四方面自选题材(时间不超过8分钟,材料和工具自备)。
(4)面试成绩确定
1非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成绩为试教成绩,满分100分。
2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教、专业测试分别占30%、70%)。
3幼儿教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教、特长展示分别占60%、40%)。
(5)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6)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他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此次招聘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
1.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聘用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因疫情影响2020届高校毕业生暂未获得证书的,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2.公示合格无异议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本区,否则拒提人事档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南岳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六、其他事项
1.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咨询电话:0734-5675479、13786492223
监督电话:中共南岳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5663907
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
附件2:
2020年南岳区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docx
附件3:
南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