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⑵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⑶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只能免试申请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即,如当年已取得小学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则同一年内不能再申请小学其他学科或其他学段教师资格。申请学科应在公布的学科目录中选择。
三、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并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的当地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其他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苏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姑苏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苏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未能通过系统比对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申请)。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过认定系统验证的可不提交)
申请人应参加普通话测试,并取得经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需咨询普通话测试事宜的,详见苏州语言文字网(http://www.yywz.suzhou.gov.cn/szlanguage/)【新闻中心栏】。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经过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不需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另见体检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今年上半年已经参加苏州大市范围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可提供相关证明,在本次认定时免予重复检查。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时申领江苏省教育厅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八)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
注意:该相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相片为同一底版(否则无法通过认证)。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25MM×35MM,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姑苏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68728117
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附件一.2020年姑苏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和现场确认通知.doc
附件三.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_幼儿园申请人专用).pdf
附件四.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_非幼儿园申请人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