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采用说课形式。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
5.面试时间和地点。经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面试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面试地点为永兴县朝阳小学教学楼。
6.面试命题。由面试评委现场命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命制。根据面试工作需要,制定多套具有同等效力的试题,装袋密封保存。面试前由应试人员代表从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为正式面试题。
7.面试评委。面试评委由市人社局从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专业评委库中随机抽派、统一调度、全员异地交流,面试评委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全程实施封闭式管理。
8.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9.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以及未参加面试的不予聘用。
10.面试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果最后一名入围体检的考生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总分高低(本考场所有评委的实际分数相加)顺序排名。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
(1)体检时间:经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具体体检时间见公告。
(2)体检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永兴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永兴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永兴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永兴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报名表》中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0年永兴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所有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全程监督。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永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2041。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永兴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永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附件2:2020年永兴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兴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